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6日电 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金融和农牧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通过打好财政金融系统创新组合拳,解决好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发展等问题,把金融扶农各项措施落实得更扎实,推动农牧业与金融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李秉荣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黄志强就2021年度金融支持农牧业发展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李秉荣表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金融将围绕强化政策引导、放大基金使用、发行专项债券、扩大涉农贷款规模、拓展抵押品种担保种类、加大农牧业保险覆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加强各项措施统筹组合等九个方面持续发力。黄志强表示,发展农业现代化要有大农业概念,金融和农牧业要主动对接、积极沟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和功能、带动金融机构服务农牧业发展,聚焦龙头企业、开展主办银行服务机制,发挥特色专业支行功能、努力做好农牧业特色金融,要让金融爱上农牧业、农牧业插上金融翅膀,打造金融和农牧业融合发展的全国标杆。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做好系统性谋划,搭建平台,统筹资源合力开展工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政金企联动合力推动金融与农牧业融合发展。金融机构现阶段要全力支持做好春耕备耕、接羔保育等春季农牧业生产工作。
据介绍,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农牧业恢复生产金融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措施,政金企对接机制不断创新,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区农牧业生产继续保持粮食产量、肉类总产量稳定增长,实现“十七连丰”“十六连稳”。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资金将进一步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倾斜,落实好国家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比例的政策要求,优先用于现代农牧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同时,将探索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支持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三牧”。
内蒙古自治区还将持续加大政金企对接力度,按季度召开金融支农工作协调会,主动向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产业规划、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金融+三农三牧”文章。